维保项目漏保,消防服务机构和负责人双双被罚

     最近,四川成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机构服务质量,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一方面对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内备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数进行从业条件核查;另一方面,对2023年1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服务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坚持“逢查必检证书”的原则,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情况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已执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要求依法从业、规范执业,但仍有个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并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典型违法行为公示。

  小编是四川成都消防维保检测公司一员消防工程师结合上列信息再给大家分享一列关于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开阳大队在对辖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某KTV,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KTV的消防维保单位,贵州**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未对该KTV的防排烟系统进行维保,并在查看维保记录和维保合同时发现:合同上有对防排烟系统进行维保项目,但在维保记录上登记为未保。属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予贵州**消防科技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并对该项目主管人员兼直接责任人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不具备从业条件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或者出具虚假文件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不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造成重大损失的,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前款规定的机构出具失实文件,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由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止执业或者吊销相应资格,由相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并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

      小编现在就前几天成华区消防领导到本公司项目上检查内容整理了一下,现在分享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下面就是检查的内容点(顺便给大家配图):

  1. 单位整体建筑情况;
  2. 控制室消防服务技术机构的公示信息及人员配置;
  3. 消防服务机构的维保记录报告是否与消防报警控制器显示一致;
  4. 消控室值班人员证件及配置,现场要求值班人员对控制室进行操作;
  5. 询问消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专业知识(这个是随机走到哪了就问那问题,如启泵有几种方式);
  6. 现场测试压力开关启泵功能,监控室值班人员启泵功能;
  7. 随机找一部消防电话,询问消防值班人员电话所在地;

   领导还询问了许多,检查了很多,我就不一一列举耽误大家的时间。事后还对该项目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总结。小编也是从事消防行业多年的一名消防技术人员。本公司官网联系电话:19113100119,成立于2007年,消防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经营项目有:消防维保、消防检测,消防评估,消防维修,消防改造。公司在成都与多家知名单位合作,其中也有有高层办公楼、物流园区、生产厂房、公益性展览馆、大型酒店、连锁酒店、敬老院、学校、幼儿园、医院、4S店、商业广场等等。公司下有着多行业消防维保经验的消防工程师及消防维保员。

         总的来说,比起以前消防检查知识走个过场,现在检查更注重实际操作及国家队企事业单位的硬性要求。消防无小事,希望以上分享对大家有所帮助,也能引起大家对消防行业的重视,谢谢大家,今天就分享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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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机构主体责任、规范机构执业行为、提高机构服务质量,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持续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专项检查工作。今年以来,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一方面对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及“四川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平台”内备案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全数进行从业条件核查;另一方面,对2023年1月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执业的服务项目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在检查过程中,坚持“逢查必检证书”的原则,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情况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重点核查。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已执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能够按照《社会消防技术服务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7号)要求依法从业、规范执业,但仍有个别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质量存在问题。并对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开展以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典型违法行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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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10-27 01:45